材料送检方案(收藏12篇)。
材料送检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促进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提高,加强全体员工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确保产品质量的提高,特制订产品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专业)技术标准,生产的产品达到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的为合格产品。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品处理。
1.产品不符合国家、部(专业)技术标准者。
2.原材料、辅助材料经检验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本公司内控标准者。
三、生产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任意更改、简化技术操作规程和违规操作,无操作规程者,一律不准生产。
四、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产品质量事故的级别按下列规定划分:
1.凡造成废品1000元损失以下者,按一级质量事故处理(即为一般质量事故)。
2.凡造成废品5000元损失以下或连续三次一级质量事故者,按二级质量事故处理(即为重大质量事故)。
3.凡造成废品10000元损失以上或连续二次二级质量事故者,按三级质量事故处理(即为特大质量事故)。
五、产品质量事故报告的.规定:
1.发生一级质量事故,车间和责任班组必须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分析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在当班时间内,及时向公司部报告。
2.发生二级质量事故,车间和责任班组必须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分析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追究责任,在16小时内向公司部报告。
3.发生三级质量事故,责任班组必须在16小时内以书面向车间报告事故原因和经过,车间在16小时内报告公司部,等候公司领导处理。
六、产品质量事故处理的规定:
1.产品质量发生事故,要严肃处理,开好质量事故分析会议,找出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查明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分析制度,对不认真执行制度者,必须追究责任,进行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3.事故责任班组和个人,根据造成经济损失程度,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和扣发工资、奖金以至纪律处分。
4.对违规操作、责任心不强、不听从指挥,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质量严重事故者,必须从严处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材料送检方案 篇2
1、工序交接制:上下道工序施工必须认真交接,不合格项工程不得转序。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上下工序组长签字后,由质检员验收盖章。
2、自检:分项工程完工后,质检员协助工长组织自检,并作好质量评定记录,班组长签字,质检员盖章。
3、专检:质检员按形象进度进行检查,并作好质量评定记录。份数以满足要求为准,要及时准确,违者罚款50元/次。
4、质检员每半月对标识进行一次检查,并形成记录。
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需要,开工前提出监视和测量装置配置计划,上报质检部审批。项目部按审批的计划购置装置,经质检部验证后计入台帐,统一编号,形成记录。
6、开工前制定监测器具配置计划,并作周期核定记录,每月作月检记录上报公司盖章留存。
7、成品保护:质检员依据措施随时跟踪检查,并作好记录。
8、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每月一次,并附复检记录。
9、回访:竣工后一年内最后一个月进行回访,填写回访卡,让用户签字,一式两份上报公司。项目部制定回访回修方案,并组织回访。
10、公司下发质量通知单,按通知单要求整改、验收。工地质检员应妥善保管。
11、质量内业在工程竣工后l0日内随技术内业装订成册归档,并报送质检部门。
12、单位工程竣工后,及时收取甲方外委队伍分项工程内业资料。
13、内业资料整理不及时,并影响检查验收的罚款200元/天。
以上条款凡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各部委、省、市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均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予以修正。
材料送检方案 篇3
材料的进场验证工作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和材料员负责,共同严把材料进场验收关,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产品出厂合格证、准用证以及其他应随产品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材料室负责填写《材料进场检验》表格,相关人员签字。具体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进场材料验收准备工作,包括清理存放场地和调配搬运人力。验收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有关验收标准。
2、核对进场材料的凭证和票据等有关资料,检查材料品种是否与所需相符。
3、目测材料外包装是否完整,若发现材料外表损坏或外包装破损严重的,应作出记录并及时上报材料室主任,问题未解决前不得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
4、检验数量及质量。数量验收按照规定分别采取称重、点件、检尺等方法,以确保进场材料数量准确。质量验收,首先进行外观质量检测,凡无质量缺陷的,按照规定需要取样的则须进行材质复验,如对于钢材、水泥、::砂石料、砼、防水材料等产品,由项目试验员按规定进复试。
5、经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的材料要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入库登帐,并将质量复检资料存档备案。
6、对于即进即发的材料,如钢材、周转材料等,具体要求为:
(1)每批材料(主要是钢筋)进场后,业务员应与现场材料保管员、施工队一起进行型号和数量核对,核对无误者,业务员和保管员办理接收单,两人签字;同时保管员与施工队办理发料单,并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发生业务的当天业务员应做材料进场验证记录表(含材质证明单和磅单)、材料明细帐(有价)、台帐(分类分型号)和标识记录(接收、发放)本。
(2)每批材料(主要是周转材料)进场后,应与现场材料保管员、施工队一起进行型号和数量核对,核对无误者,业务员和保管员办理接收单,两人签字;同时保管员与施工队办理发料单,并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7、水泥验收规定:收料人员在核对水泥标号后,按现场水泥库的容量,以10袋为码放高度,按标准袋50公斤计算吨位,每批应抽检10%,每袋误差1公斤,超出部分应由供应单位解决;车上、库门前洒落的散灰应及时收集和装袋。
8、木材验收规定:对于木材应检尺量方。要求堆码整齐后,检尺标准为高、宽的尺寸误差在2mm以内。两头木料(如板材),应逐块拉尺(必须用工地的尺子),以两头尺寸平均值为实际尺寸。方木、板材的坡棱斜面宽度不得大于15mm,不能接收变形、弯曲、腐蚀木材。
9、夜间收料规定:夜间进场材料经项目值班人员和现场收料人员签认后,次日早上必须经现场保管员进行签字确认。特殊产品应留项目技术人员值班验收。砂石料应进行抽检(每月3~5次),以平均载量为结算依据,但每次进料还应逐车量方。
10、进出现场的所有材料,必须经门卫登记,但门卫不能代替现场保管员签字接收。对于材料型号规格比较复杂的(如暖气片、木制品等)、质量不好把握的或当时难以检验质量的,应在收入单上特别注明;对夜间进场材料也应注明。
11、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材料原则上应做退货处理,并进行记录,按外埠进入不合格品进行处置,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如可进行降级使用或改用做其它用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12、材料、材料进场检验时严格按有关验收规范执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若出现问题应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13、材料、材料进场检验要做到100%,发现-次未经检验进场或未留下检验记录,分别给予当事人50-100元罚款。若因为人为原因出现的问题,在现场保管员签收之前,由业务员负责;签收之后,由保管员负责;签字不全也由保管员负责。
材料送检方案 篇4
一、质量控制点(关键工序)是按产品制造过程中必须重点控制的质量特性和环节,凡符合下列要求的需考虑设立控制点:
a.产品性能、安全、寿命有直接影响的;
b.出现不良品较多的工序;
c.用户反映、定期检查等多次出现不稳定的项目。
二、控制点的确定由质保部会同生产部和有关车间,根据工艺文件或内容标准的质量特性,共同认定经厂务经理批准。
三、工序质量由车间负责按人、设备、材料、方法和环境五要素展开的内容严格管理,在质保部的组织下,工序质量的检验必须做到三自三检,即自检、自记、自分、首检、中检、终检。并进行不良品的分析。
四、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操作人员必须按文件的内容,保证进行正确操作,自检和自控,并按要求做好原始记录工作,及时分析,及时解决,及时上报反馈。
五、工序质量控制点上的设备、工装、检具应键全日常点检制度,并按设备定期检查。
六、工序质量控制点应配备相应的设备操作规程。
七、车间质检员对控制点活动资料应及时分析,每月汇总一次,向领导汇报。
八、公司根据企业有关制度,对工序质量管理好,产品质量稳定或有所提高的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好造成质量下降的将给予处罚。
材料送检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xx〕57号)、省厅《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闽建建〔20xx〕1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强市〔20xx〕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重点和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保障使用功能,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争创优质工程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保质量就是保民生,就是促发展”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投诉反映的质量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质量监督工作,充分调动各方责任主体积极性,发挥责任主体作用,促使工程建设由“速度时代”向“质量时代”的转变,努力促进全市工程质量稳步、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提升工程质量这一中心,突出抓好结构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及影响使用功能的安装工程质量,严防较大质量问题,杜绝质量事故,确保全市大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执行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均达到98%,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三、活动内容
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履行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强化质量意识,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和管理,强化施工全过程的管理控制。本次开展的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及分户验收内容确定检查部位、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检查,并做好记录。分户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须经整改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验收。每户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分别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张贴于户内醒目位置。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分户验收的监督抽查,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情况开展比对性复核,比对性复核按照每个单位工程抽取底层、顶层、标准层不少于3户并抽查不少于总户数10%的分户验收记录进行,通过比对性复查,如发现20%以上的分户验收记录存在验收项目实测偏差值超过正常值的150%、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则认定为分户验收不合格,责令整改,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住宅工程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责令改正,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推行样板引路制度。为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加强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精细化,有效预防和消除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推行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现场均要制作质量样板,主要包括:实物样板、工程实体样板和工程质量展板。质量样板制作的有关要求如下:
1.实物样板。门窗安装、墙体节能、防水、模板钢筋等主要分项工程应制作实物样板,实物样板是承发包方约定施工工艺及质量标准、技术交底的直接依据。
2.工程实体样板。砌体、抹灰等分项工程应制作工程实体样板,实体样板是检验进场施工班组质量水平的直观依据,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
3.做好技术交底,加强岗前培训。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前,工程项目部技术人员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且加强对班组工人技术培训。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采取相关措施,积极落实样板引路制度,对质量样板不达标的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重新制作,并不得进行相关分部分项的施工。
(三)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房屋市政工程质量。
1.认真执行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20xx年10月1日起,砂、石、水泥、掺合料、外加剂等原材料使用前,预拌混凝土企业应登录“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动态远程监管平台”中的“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进厂信息登记子系统”进行进厂信息登记,同时,预拌混凝土企业在“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动态远程监管平台”的登记信息,自动链接至“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报审及溯源公示平台”,向社会实时公布工程项目使用的每批次预拌混凝土用砂原材料情况。
2.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各级监管部门在实施季度监管评价随机抽查时,对本季度新增的主要受力构件混凝土强度都要进行抽测,除龄期达不到要求、混凝土构件已隐蔽等不具备回弹条件的情形外,其余主要受力构件要做到应测尽测。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钢材、水泥、钢筋接头等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的主要建筑材料,以及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掺合料、水泥、砂、外加剂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等也要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样送检。
3.进一步落实见证取样制度,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后现场进行封样标识,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见证取样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确保原材料“应检尽检”,防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四)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落实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五)落实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强化竣工验收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300-20xx)、《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为保障竣工验收顺利进行,完善验收机制,进一步促进工程参建各方提高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工程预验收制度。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合同内容,对单位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工作。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制定竣工预验收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竣工预验收人员组成名单、各专业小组分工和职责;有关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项目、内容、检查方法和数量;实体质量检查部位、项目等。按照预验收方案分工和要求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对工程实体的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检查,对一些常见的质量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下发监理通知单,明确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并形成竣工预验收会议纪要。未组织竣工预验收或预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对在竣工预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六)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培育若干个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开展部品部件认证,建立健全部品部件生产、检验检测、装配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
(七)继续开展工程创优活动,推行优质优价。对于本市区工程项目推行优质优价,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优质工程创建活动,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创优意识,推动工程质量水平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10日—2月28日)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针对工程质量提升活动的工作目标,在广泛深入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要动员到每个建设单位、每个施工、监理企业,统一认识,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各项工作。
(二)贯彻落实阶段(20xx年3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提升工程质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根据相关规定和规范标准,针对本次自身薄弱环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找出薄弱环节,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切实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水平。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工程质量提升活动的推动力度,认真全面分析辖区内在建工程的特点,扎实组织开展提升的各项活动,把工程质量提升活动各项工作做细、做好,促使辖区内工程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11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检查评估各地提升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善监管制度,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从而推进我市工程总体质量稳步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本次质量提升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住建局成立由市住建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各县(市、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质安站负责同志、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安站,主要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在工程质量提升活动开展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建设单位要明确项目的工程质量责任人,依法加强对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对施工现场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和监理企业的总监等重要岗位人员,监督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规范其质量行为,督促落实其质量责任制。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是工程质量提升活动的具体实施者。施工单位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要结合工程实际制订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落实总承包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组织实施。认真落实总承包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质量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等质量管理措施。对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砌体工程等重要的分项工程在隐蔽验收前要留下数码影像资料。工程竣工备案前,应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严格履行保修义务,并对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实施监理,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要选派专业对口,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制定“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方案,重点加强对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和使用功能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项目监理部应每月定期向建设单位书面报送工程的质量情况月报。当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令,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向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勘察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确保勘察文件真实可靠。设计单位要加强对现场的质量控制和技术服务,规范设计变更管理,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重大变更应配合建设单位报图审机构重新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落实审查责任,重点审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安全性,防火、抗震、节能等设计质量。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检测业务,确保各项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其负责。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材料检测中发现水泥、钢筋(含连接件)、混凝土、砂浆、砖和砌块质量不合格,以及在实体质量检测中发现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砌体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等不合格情况,应在24小时内报告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国有投资项目等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与服务。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惩戒和行政处罚力度,重点查处严重或屡次违反强制性条文、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不力、存在质量问题拖延不改等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职能部门和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精心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提升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条幅、警示标语、挂图、宣传牌等宣传手段进行宣传使“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提升工程质量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角落,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提升全体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真正做到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使全社会都关注、重视工程质量,不断提升工程质量。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于20xx年4月30日前,将工程质量提升活动方案和活动动员情况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邮箱:)。
材料送检方案 篇6
(1)需对每件样品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名称、样品数量、样品名称、取样地点、试验项目、登记日期、送样人、接收人。
(2)试验人员在登记样品时,就应根据其试验项目,来初步判断样品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3)登记单应放在样品的醒目位置,样品摆放应有序。
(4)每种样品尽可能一次取出,如需要分批做试验,应考虑每次取样是否有代表性。
(5)试验完毕后,有特殊需要的样品应留样备查,如无特殊需要,应将剩余样品清理掉。
材料送检方案 篇7
(1)样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
(2) 试样的采集,不同材料不同的要求,应按照相关试验规程规定现行取样。
(3)取样人员应认真填写样品的名称、规格、使用部位、产地及送样日期、数量是否符合取样数量。
(4)保管员必须对取样的材料编号登记,在标签上著注明材料名称产地、使用部位、里程桩号、送样日期、送样人。
(5)样品应列架分类管理,未检,已检应有明显标志,不同单位取样的样品应有区分的标志,分开存样。
(6)样品保管员应将环境条件符合该样品的储存要求,不使样品变质和损坏,不使其降低或丧失性能。
(7)试样在存放期间应免受风吹,日晒,雨淋。
(8)样品的检后处理及备用的样品的'处理应按照有关规定存放。
(9)做好样品室的防火及防盗工作。
(10)破坏性检测后的样品,确认试样方法,检测仪器,检测环境,检测结果无误后,才准撤离试验现场。
材料送检方案 篇8
第一节 采购管理的'程序
采购业务是保证餐厅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本身由许多环节组成,只有将这些环节紧密连接,才能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 先申请再申批、确认采购单,生产部门提出采购要求、采购申请,必须经过分管领导或部门经理批准,采购员根据“采购申请单”的订货要求来制定采购计划。
二. 按采购计划和订货单向供货商订货或去市场采购,同时给验收部门一份采购申请单,以备验收核对。
三. 组织采购和运输:到货后,将货品交验收部门验收入库,鲜活原料要及时能知厨房办好申领手续及时领走,防止变质,影响食用。对于验收中发现未达到或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原料,要及时与供货商交涉,要求更换、退货、索赔。
四. 单据处理:验收部门将货票验证签字后,采购部门再交财务部审核,然后向供货商支付货款。
五. 退货:退货是保证采购原料的品质、规格、价格、数量的重要手段,它包括采购部门向供应单位退货和仓储部门、生产部门向采购部门退货。退货的前提是未按合同或采购规格要求采购的商品及变质不能使用的商品。退货时环节不要擅自推卸责任,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减少事故和损失。
第二节 采购的指导思想
一. 采购工作不能盲目进行,采购工作必须按和/下达的采购单进行。
二. 采购的原材料须优质、低价,必须把采购适合客人需要的、低价的食品原材料作为采购的基本目标。采购是为了销售,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客人的消费要求,因此,采购工作的组织必须建立在了解客人要求的基础上,并把餐厅目标市场调研与采购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客人需要的,价格又低;肯定能促进餐的销售;反之,必然导致物资积压或脱销,引起经营混乱。
三. 采购部门要配合餐厅楼面部发挥引导消费、发掘潜在利润增长点的作用。
第三节采购的原则
一. “勤进快销”原则,这样目的是用较少的资金经销更多的商品,实际是少批量多次采购,可防止库存积压,提高餐厅资金周转率。勤进与快销是互相联系、互为条件的。餐厅企业经营食品种类繁多,客人的消费带有很多的不定性,生产销售的产品保质的时间短,易变质。如果一次进货量太大,短时间内不能销售完就容易引起变质,必然造成浪费,影响经营成本。
“以进促销”的原则,先购进食品原材料组织生产出产品再进行促销活动。
材料送检方案 篇9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正确性,杜绝“仅对来样负责”而不对“工程质量负责”的不规范检测报告,根据建设部建监(1996)208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建监(1996)488号《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并共同送至试验室,见证人员及取样人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职责。具体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市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所有检测机构,对外试验室和企业内部。
二、见证人资格:
见证人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统一编写培训教材,考核大纲,负责对全市见证人员的统一考核及发证。并指导各区、具检测分中心开展见证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见证取样程序:
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办理质监手续同时,向质监站递交书面授权书(附件一),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每单位工程见证人不少于2人。书面委托书同时递交给该工程检测试验单位,以便于检测单位和质监站检查有关资料时核对。
2、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务必有见证单位见证人在旁见证。见证人有职责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人员一齐将试样送检测试验单位。
3、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在理解试验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试验委托单(附件二),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试验委托单上签字。
4、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应在试验报告单备注中,注明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姓名。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状况,首先通知见证单位和工程受监质监站。
四、罚则
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对无见证人签名的试验委托单及无见证人伴送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的试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质监站指定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检测。
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试验单位凡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或者玩忽职守者,将按有关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本规定从一九九七年五月一日起开始实行,思考到见证人员培训工作量大面广,“见证人员证书”制度从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材料送检方案 篇10
1、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与监督;并制定质量控制计划。
2、负责按图复核,对项目施工工序质量的把关验收。
3、日常质量工作的检查,做好影像资料保存,负责施工日记记录。
4、负责隐蔽工程预检的申报;办理和甲方、监理、混凝土公司混凝土计划申报工作。
5、负责质量评定(包括自检资料检查记录)、质量整改的签发工作。
6、负责建立主要材料设备台帐,建立材料标识牌和不合格品控制台帐。
7、执行质量检查计划,完善质量检查资料。
8、参加进场主要材料的验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坚决要求退场,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9、负责内外劳班组月度货币工资的质量审核工作。
10、做好业主、监理协调相关工作。
材料送检方案 篇11
见证取样制度:要求及程序
一、要求
1.见证人员务必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透过建设单位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务必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2.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3.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级为国家级,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一致。
4.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建筑企业试验室应逐步转为企业内控机构,4年审查1次。
第三方试验室检查:①计量认证书,CMA章。②查附件,备案证书。
二、程序
1.授权
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见证人单位及见证人姓名、证号,见证人不得少于2人。
2.取样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务必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人员一齐取有效的封样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3.送检
检测单位在理解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4.试验报告
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上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印章。发生试样不合格状况,应在24小时内上报质监站,并建立不合格项目台账。
应注意的是,对检验报告有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必须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材料送检方案 篇12
一、基本道德和技能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二)真心实意为用户着想,尽量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
(三)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供热单位的司炉和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和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二、诚信服务制度
(一)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与用户的监督;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标准合同形式明确供热单位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规定的热费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严禁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三、客服人员行为举止制度
(一)供热服务人员上岗应佩戴岗位标志,仪表大方,精神饱满,举止文明;
(二)为用户提供服务时,应礼貌、谦和、热情;
(三)当用户的要求与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制度相悖时,应向用户耐心解释,争取用户理解,做到有理有节;遇有用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向用户委婉说明,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
四、用热管理服务制度
(一)用户来电来访,应主动热情、语气温和,对用户合理要求不推诿、不扯皮,提高办事效率。
(二)受理用户业务咨询,应耐心细致,政策解释清楚,尽量少用专业术语,影响与用户的沟通。
(三)必须熟悉掌握省、市、企业内部的供热有关规章制度。对用户来电、来访、来信及上级交办事件,要详细记录,耐心解答。
(四)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必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应限时办理用户来信、来电、来访事件,供热站要在1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反馈给公司调度室;上级转办事件,要求供热单位1小时内向公司调度室回复处理结果。
(六)用户投诉办结率不低于100%(月办结),未办结件的处理用户满意率100%。
五、申请用热与验收检查服务制度
(一)受理申请用热业务时,应主动向用户说明该项业务需用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业务流程、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在规定的.期限内受理的用热申请、方案答复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若不能如期确定方案时,供热单位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三)同意居民用户用热后,在供热期限内,立即供热;其他用户在用热设施验收合格并签订供用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供热。
(四)对用户供热工程的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应以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施工设计为依据;
(五)用热检查人员依法到用户用热现场执行用热检查任务时,属于断热、恢复供热情况的,供热站应将拟断热、恢复供热情况上报公司,经公司有关部门现场核实审批后,供热站才可实行断热或恢复供热,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给公司。公司验收合格后,下达增减面积通知单。
(六)属于新增热负荷拟供热情况的,由公司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供热站对建设单位外网及楼房室内采暖系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建设单位热费、增容配套费、外网施工费的交纳达到规定要求时,公司下达增加面积通知单和供热通知单。供热站在没有接到公司下达的供热通知单之前,不得私自供热。
六、变更、停、复热服务制度
(一)受理变更、停、复热业务时,应认真核实,并做好备查登记,依据用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热费结算。
(二)因故对用户实施停热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引起停热的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供热,不能及时恢复供热的,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四)用户主动要求停止供热的,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对其断热。断热过程中如果是分户供热的,必须将进户供回水支管全部拆除。同时对断热后与供回水管线连接部分进行保温处理。避免产生冻害及跑水事故。
七、供热运行、维护服务制度
(一)在供热期间,供热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居室内早六时至二十一时的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上,其它时间力争达到18℃,但最低不得低于16℃(楼房用户);平房用热户按供热合同执行,室内温度不低于 ℃。
(二)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按供用热双方的合同约定。
八、测温服务制度
(一)在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设置室温检测点,定期、定点检测用户室温。
(二)登门测温对用户的配合应当面致谢,工作完毕后请用户签字,礼貌道别。
(三)及时准确记录测温结果,不得随意填写或改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测温纪录。
(四)测温服务工作人员在走访用户时必须佩带胸卡,必须熟悉和掌握供热法规及测温工作有关规定,在测温工作中必须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测温准确,记录真实。
(五)按有关规定检查测温点的测温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调查。
(六)测温服务人员要经常征求测温点用户的意见,对用户的意见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七)要按时填制测温报表,文字清晰、数字准确、内容真实,测温记录无用户签字无效。
九、维修、检护服务制度
(一)供热单位应当对其管理的供热设施定期进行吹扫、清洗、维修、养护,保证安全运行。
(二)供热期间,供热站应做到24小时值班服务。对供热报修请求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理。
(三)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八小时以上的,供热站应当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四)接到用户报修时,应详细询问故障情况。如判断确属供热单位抢修范围内的故障或无法判断故障原因,应详细记录,立即通知抢修部门前去处理。如判断属用户内部故障,可电话告其可能的处理办法,或者应用户要求提供抢修服务时,要事先向用户说明该项服务是否。
(五)因特殊原因造成故障较多,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的,应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并争取尽快安排抢修工作。
(六)发现因用户责任引起的供热设施损坏,应礼貌地与用户分析损坏原因,由用户确认,并在确认单上签字。
(七)认真学习和掌握供热法规,做好维修服务工作,佩带标志上岗,仪表整洁,语言文明,按规程操作。
(八)落实用户维修服务责任制,实行分清责任管理,集中维修,向用户出示相关维修服务责任证件、供热单位服务电话、投诉电话。
(九)向用户发放维修服务卡片,建立用户维修服务档案。
(十)用户报修跑、冒、滴、漏的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其它报修事件要在30分钟内与用户取得联系,约定处理时间,并在两个小时内赶到报修现场,对故障迅速进行调查分晰,查明原因后立即处理,直至故障排除,并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十一)建立用户报修处理意见回执单,记录用户联系方式,48小时后做一次回访询问工作。
(十二)维修人员应掌握管辖楼内采暖设施情况,并定期检查采暖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三)在用户室内维修过程中,要注意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损坏用户室内设施,要求维修人员进入用户室内维修要用方便袋套鞋进入现场,冲洗暖气片必须使用巨型塑料袋套住暖气片,以防止对用户家居环境造成破坏。维修完毕后要主动打扫现场,做到整洁美观。
十、供热工程施工服务制度
(一)对用户的用热工程使用具备资质设计单位、施工队伍,采用合格的设备材料;
(二)工程施工应当挂牌,注明施工路段、工期、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和监督电话;
(三)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措施,悬挂安全标志,设置安全护栏,夜间设置警示灯,确保车辆与行人安全;
(四)严格按技术规范施工,保证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不得随意更改设计;
(五)到用户现场工作时,应携带必备的工具和材料。工具、材料应摆放有序,严禁乱堆乱放。如需借用用户物品,应征得用户同意,用完后清洁干净在归还,并向用户致谢;
(六)现场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清扫,不能留有废料和污迹,做到设备、场地清洁。同时应向用户交待有关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用户意见。热力管线沟道等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作业前状态,确保行人、车辆通行;
十一、投诉举报处理服务制度
(一)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建立严格的供热服务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二)通过以下方式接受用户的投诉和举报:
供热调度室投诉举报电话:
(三)营业场所设置意见箱或意见簿;
(四)领导对外接待日;
每周一早八时,地点:经理室
(五)其它渠道:电话、来访等。
(六)接到用户投诉或举报时,应向用户致谢,详细记录具体情况后,立即转递相关部门或领导处理。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举报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
(七)处理用户投诉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以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和保护集团公司股东财产不受侵犯为原则。
(八)对用户投诉,无论责任归于何方,都应积极、热情、认真进行处理,不得在处理过程中发生内部推诿、搪塞或敷衍了事的情况。
(九)建立对投诉举报用户的回访制度。及时跟踪投诉举报处理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并适时予以通报。
(十)严格保密制度,尊重用户意愿,满足用户匿名要求,为投诉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对隐瞒投诉举报情况或隐匿、销毁投诉举报件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二)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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